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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作情形

【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】
本公司積極推動並落實公司治理,依循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訂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揭露於企業網站,並由公司治理主管協助董事會督導公司治理業務,提升公司治理之各項措施。

強化董事會職能
本公司董事會依公司章程,設董事7人,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3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1/5,任期均為3 年,全體董事選任係採公司法候選人提名制,依公司法規定執行提名及評估之程序,獨立董事另依證券相關法令進行資格及獨立性之審查。 全體董事組成,遵循公司治理董事組成多元化之精神,本屆董事成員中包含2 位女性董事、3 位獨立董事,各董事分別具備商務、財務、會計或產業之相關背景及實務經驗,在董事核心能力、專業與年齡分布上,已充分考量並落實董事成員多元化之理念。董事會運作依相關法令、公司章程、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 董事會下依職能設置審計委員會、薪資報酬委員會,藉由專家獨立且客觀立場,協助董事會進行評估、決策,強化董事會職能及公司治理。

董事責任險
為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,降低董事及公司承擔風險,2023年已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全體董事、監察人及重要職員持續投保責任險,投保金額為美金200萬元整,投保期間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1日,並提報2023年6月30日董事會及將投保情形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。

董事會績效評估
依照本公司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本公司每年定期評估整體董事會、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。績效評估結果除提供改善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用,另也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,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。